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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秋季中职学生免学费和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09 作者: 字体:【大】【中】【小】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湘理职院学[2013]21号

五年制教学部: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为做好中职学生资助工作并结合我院实际,现就2013年秋季学期中职免学费和助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职免学费政策: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高职学院五年制大专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按全院城市户口总数的10%确定),免学费金额按照2400元/年的标准确定。

   二、助学金政策:助学金政策覆盖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为一、二年级农村户口人数的14%+城市户口总数的10%),助学金按照1500元/年的标准确定。

   三、今年是中职资助政策调整的第二年,经过去年对新的资助政策的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文件精神,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工作,使广大学生及时了解受资助权利,为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和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统一使用资助中心下发的中职助学金和免学费申请审批表,不得更改表格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每人一页一份,不得随意增加页数,申请理由必须充分详实。

五、需上报的纸质材料为:

1、免学费申请资料(含免学费申请表、学生本人户籍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和贫困证明,并按此顺序装订)及免学费汇总表。

2、助学金申请资料(含助学金申请表、学生本人户籍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和贫困证明,并按此顺序装订)及助学金汇总表。

六、具体上报材料时间:

1、一年级在10月15日前上报材料。

2、二年级的申报材料于9月28日前。交至学工保卫处。

3、三年级的免学费申报由学工保卫处唐永兴老师参照2012年名单报审。

请五年制教学部接此通知后请尽快部署相关工作。

 

  联系人:唐永兴         联系电话:0731-52518604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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